查看原文
其他

吉林中日联谊医院事件:医者被“见死不救”、缺“医德”再一次语言暴力后……丨医眼看法

医脉通medlive 医脉通 2022-09-21




导读

反复被质疑、被抹黑,甚至被辱骂,所有医生的心都会慢慢冷掉。


来源:医脉通
作者:刘严

本文为作者授权医脉通发布,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前两天,过去就职医院的现任院长给老刘打电话,询问是否关注过近日在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医院门前发生的新闻。作为一个急诊科医生,也曾经历过类似事件,想和大家聊聊我对此事的一点看法。 

 


事件回顾

 

事件被多家媒体报道,与之前报道医院相关的新闻一样,对于医院、医生骂声一片。对此,老刘心里早已麻木。回顾这一事件时,看到了这样一个视频报道。

 


事件报道视频


该报道的文字版如下:


医院门前出车祸,却不能就近入院?世界上最远的距离是“医患”间的心理距离。10月7号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北湖医院门口发生交通事故,伤者急需救治。求助医生却被告知值班不能脱岗。无奈之下,司机只能拨打120,将伤者送往14公里以外的医院进行救治。医院门正门外、车祸、无一人出院救助,这些关键词除了让人感觉冷血,更让人无法原谅。事后医院的回应是,节假日期间每人一岗,不能脱岗。

 

回应把医院制度说的一清二楚,可句句都忘了医院的身份自带着一个大前提——救死扶伤救人如救火,人命面前还拿规则说事,这恐怕不是忠于职守,而是墨守成规。毕竟在绝对正确的规则之上,要有更正确的人道主义,把天职口号叫在嘴上,贴在墙上,绣在锦旗上,不如将其融在素养上,体现在细节上,落实到医术中。我们对慷慨逆行的白衣天使感动,但也不能容忍少部分医生中的害群之马对生命的漠视。救死扶伤就是你的岗,见死不救不仅是“脱岗”,更应该“下岗”!


以上这些像枪炮般的语言,字字扎在全国医护人员的心上。医生和医院到底有错吗?

 


01

从法律制度规定上,医方是否有过错?

 

从目前情况来看,医生和医院都没有明显违规的情况,没有违规就是没有过错,也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执业医师法明确规定,医院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简单来说,医生在医院里执业,负责院内急救。120医生在医院外根据调配实施执业行为,负责院前急救。

 

医院对院内范围内的患者有辅助、急救的责任,但是大门外是否归医院负责,没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医生来说,有明确执业地点和执业范围,有明确的岗位责任制,很显然没有任何规定要求院内值班医生离院去救治院外患者。因此,从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方面衡量医院的行为,并无明显违反规定、更无明显过错。

 

有文章评论说,对于值班人员来说,未经上级批准的自行离岗,都会被视为严重的违纪行为,无论是处理私事还是去见义勇为。急诊医护人员的职责是救治和照顾急诊就诊的患者,不可能去同时兼顾医院外的突发事件。如果擅自离岗造成严重后果,值班人员只能是由自身来承担。

 

而且据新闻报道,医院急诊值班医护人员虽然没有应患者家属要求去“亲自”搬抬患者,但也帮忙呼叫120,并且院区行政总值班还带保安到达医院门外事故现场,与120急救人员和交警共同劝说患者通过120急救车转院。劝说时间长达20分钟,患者才同意。并不像患者家属说的那样,医院是完全漠不关心、坐视不理的。

 

反过来说,如果此次事件医方被认定有过错,那么就意味着医院对于院区周边的患者需要进行救助。医护人员需要亲自出去搬抬患者(因为家属认为只有医护人员是专业的,不会造成二次损伤),医院需要出平车。如果没有做到,就是没有医德、见死不救、没有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可是,医院周边的责任范围到底应该是多大,100米?200米?医院家属楼内呢?医院旁边小区呢?遇求助不出去怕有过错,而出去又有违规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之嫌。

 


02

“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不能成为指责医方的理由

 

百度百科对救死扶伤的定义是:抢救生命垂危的人,照顾受伤的人。现形容医务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百度百科截图


对人道主义的定义是:关心人类幸福。提倡关怀人、爱护人、尊重人,做到以人为本、以人为中心的这样一种世界观。

 

每每提到医生、医院,都会提到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执业医师法》规定,“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由于法律提到了这两个词,于是经常会有人拿这个说事,https://mp.weixin.qq.com/s/BGuT90wiDu8vXcrZRHwpig

 

法律是规定医生要具备神圣职责,但职责是什么?职责是指任职者为履行一定的组织职能或完成工作使命,所负责的范围和承担的一系列工作任务,以及完成这些工作任务所需承担的相应责任。在医疗体系中,每个岗位有每个岗位的职责,医生应在岗位上 “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对于急诊医生来说,急诊是岗位,进行急诊患者的救治是职责,院内救死扶伤是本分。

 

老刘认为,不应将“救死扶伤”的范围泛化滥化,用神的标准要求医生——“普度众生”。意外事件能帮忙是情分,不帮忙是本分,不合心意就怒怼、用医德来绑架医生实属人心不古。

 

干过120的医生都知道,车祸现场一般都是警察到场后才能把患者拉走,而警察一般不会协助搬抬或让家属搬抬,因为万一造成二次损伤,责任负担不起。所以,经常会看到车祸现场,要不120等警察,要不警察等120,伤者在地上待着。

  

 视频截图


从照片上看,伤者并没有如想象中那么严重,家属自行租借轮椅或平车可以帮助患者就诊;等候120院前急救也是可行的。患者家属不说明病情,不租借轮椅或平车,不肯自行搬抬患者,又不肯等候120,非执意让医院出人出车搬抬,也是太“执着”了。

 


03

媒体骂声一片,医护需要“靠山”,给院方点赞

 

在媒体骂声一片中,院方的说法是这样的:

 

“这不属于重大的交通事故,一般来说,我们的医生是不允许出去就医的。我们医生是为大家服务,不是为单个人服务,医生要是跑了,如果急诊患者出现生命问题怎么办?”

 

“就他们反映的车祸情况,伤者是有条件和能力到急诊就诊的。”

 

“原则上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但在疫情且假期期间,一人一岗,也请当事人予以理解。”


医院作出这样的回复,感觉还是比较有担当和“硬核”的。在关键时候,医院没有把自己的职工推到风口浪尖上。回复媒体的言语直击要点,没有“院领导高度重视”“目前实际情况正在调查中”等拖延言语,也没有把锅直接甩给当事人。(应对此类事件,很多医院常见的官方回复往往是这样的,如下图)

 

网页截图

 

面对社会舆论,医院领导常见的处理方式是衡量社会影响、评估对于医院和自身官位的影响,尽量争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如果不能化小化了,那么就甩锅给当事人,找个背锅侠。在医院中,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是地位卑微的,随时随地可能被牺牲掉,以换取医院的安定、稳定。小事小大夫撑,大事科主任撑,轻则免除职务,重则给予处分。因此,每当有事件发生,解决的结果往往取决于事件的严重程度、患方威胁的能力、舆论压力、卫健委介入的程度、医方领导的承受能力等,而事实真相、对与错好像并不是那么重要。

 

曾有医生朋友总结,在一个医院里选择工作科室,专业不重要,收入不重要,一定要跟一个敢于承担责任的领导。执业生涯完全无过错是不可能的,出了错有领导护住,执业生涯还可以继续,否则就算是处于一流科室、跟着一流学科带头人,事业也可能戛然而止。

 

处于风口浪尖,医院负责人能够“硬气”地说明医院规定、现状,表明医生无过错的态度,算是为当事医生撑起保护伞,抵挡舆论风暴。必须为这样的医院点赞,为这样的领导点赞。

 


04

遇到各种奇葩要求,应该怎么办?

 

在急诊科这种窗口单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患者和家属会提出各种奇葩的要求。例如:

 

1. 医院不是有救护车,派一辆去帮忙接一下患者!

 

《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不得将救护车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患者家属常不愿意呼叫120转运救治患者,多数是因为收费问题,并且认为来医院看病(消费),医院出车接一下有何不可(反正救护车也闲着)。这个可以拒绝,因为有明确规定不可以。

 

2. 没有耳鼻喉科医生/儿科医生,让内科医生看一下!

 

急诊时间专科并不是特别全,因此总会出现没有专业医生不能诊治专科患者的情况,特别是耳鼻喉科和儿科。家属总表现得不能理解,要求让值班医生看一下。要求不能满足就高喊“见死不救”,没有医德。问题是,“谁要死了?”没要死,何谈见死不救,按照流程走,该去门诊去预约门诊,该转诊就转诊。

 

遇到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值班医生可以先看一下,关键是评估一下患者是不是需要紧急处理,面对不马上处理就可能GAME OVER了的情况,哪还管什么专业,赶快尽最大能力处理,再转诊。如果评估没有生命危险、没有危机情况,直接推到其他医院就是了。

 

3. 去哪里就诊,医生应该帮患者联系好!

 

很多患者到急诊就诊的时候,如果发现该院没有相关科室,或者没有床位、能力不足、检查手段有限不能接收患者,建议去外院就诊。家属常会要求医生帮忙联系好医院,确定好住院床位,甚至要求医院出车协助转运,医生陪同转院。

 

不是不可以,但需要符合条件。对于确实不能救治的危重症患者,需要在评估风险并经领导批准后,提前联系转入医院,征得同意后方可转院。转院过程中如需医护人员陪同,应安排人员护送,携带必要抢救物品,做好交接和记录。

 

但对于病情平稳,可以自行转院就诊,短时间不就诊也不会发生病情变化或危及生命的患者应自行安排转诊。医院没有能力也没有义务为此类患者联系好接诊医院,寻找到住院床位。

 

4. 患者在医院门口或院内某处发病,需要救助。

 

最后回到上述情况,有家属来求助应该如何处理。作为一个医生,擅离职守是大忌,特别是急诊科医生。但如果断然拒绝,则可能被投诉、被舆论攻击,还可能最终被迫成为“背锅侠”。如何自保?请示汇报!院领导、总值班让去就去,请示的时候最好进行录音,以避免最后被同事甩锅的悲剧。不要觉得平时关系融洽的同事(领导),就一定会在关键时候摸着良心说真话,遇事为自保,撒谎、推责任,变脸速度可能比火箭还快。

 

 

05

医者仁心被“医德”、“救死扶伤”、“人道主义”反复蹂躏后还剩下什么?

 

很多人说,医生好冷漠。是医生的错吗?

 

也有人说,现在社会人心很冷漠。这又是谁的错?

 

人心其实很脆弱,伤一次冷一点;伤一个医生的心,寒所有医生的心。曾经受人尊重的医生,反复被质疑、被抹黑,甚至被辱骂,所有医生的心都会慢慢冷掉。

 

曾写过一篇文章——《医生义务救助去还是不去,“好人法”到底能不能保护“好人”?》,老刘在文章中也说过:“作为一个普通的医生,只想战战兢兢地做医生赚口饭钱,不想出名,也不想平静的生活被打扰。不想违心地说遇到需要救助的人一定会冲锋在前,也绝不会说完全漠不关心,紧急情况下生命还是重要的。”在文章的评论区,大多的医生表达的也都是谨慎的态度,不会盲目地冲上前去“见义勇为”,为了保护好自己,行事必须慎之又慎。做医生做得如此战战兢兢,这又是为什么?

 

当发生一件事情,有些媒体就大肆炒作“没有医德”、“见死不救”,医生都该下岗!媒体在吸引眼球、追求流量的时候,是否应该想想自己的职责是什么?是不是也有神圣的社会责任呢?有很多事情在解决时并没有绝对的正确的答案,没有明确的规定,这时候单纯摆出所谓的“道德标准”是否合适呢?为什么不能积极地探讨一下处理策略呢?

 

老刘是个消极的人,在看过形形色色的人,纷纷扰扰的事,是是非非的言论,这些医疗圈的新闻再也激不起心里的一丝浪花。只是渴望着自己的领导能“硬核”地维护自己的医生,能体会急诊医生的辛酸苦辣,也就足矣了。


责编 | 苏暄

还有件重要的事跟你说


最近微信文章不再按时间顺序排列。

这可能让你无法及时看到我们的文章。

 

为了以后我们能每晚6:30见面,我想邀请你

将医脉通设为“星标”,或经常为文章点“在看”

 

不见不散哦!




精彩回顾


➤ 国自然准备得怎么样了?一款神器送给还在为Endnote头疼的你!

➤ 高调嫁兵哥哥的抗疫女护士大翻车:护士身份是伪造,已婚生子还是老赖?

➤ 认真的医生凌晨2点致电患者,却立刻陷入了“叫警察”的纠纷中……

➤ 尴尬!手术中,美女护士触碰到了外科医生的关键部位……

戳这里,更有料!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